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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處

 

輔導主任

  姓名:

林佩蓉

  職稱:

輔導主任

  電話:

04-23755959#740

  電子郵件:

lraep@tc.edu.tw

工作職掌:
一、擬訂學校輔導工作計畫、行事曆及章則。 
二、主持輔導處工作會議及個案研究會議。
三、學校個案輔導研究及推廣。
四、規劃輔導室設施、設備。
五、整編及執行輔導室各項預算。
六、策劃「友善校園」相關業務及工作計劃活動。
七、提供學校行政人員、教師及家長輔導專業諮 詢服務事項。
八、規劃辦理教師輔導知能進修活動。
九、規劃攜手計畫及高關懷兒童輔導事宜。
十、督導特教班各項鑑定、安置、招生事宜。
十一、督導及協調各組輔導業務執行事項。
十二、規劃特殊教育評鑑事宜

 

 

輔導組長

  姓名:

洪千惠

  職稱:

輔導組長

  電話:

04-23755959#741

  電子郵件:

cocco91@tc.edu.tw

工作職掌:
一、執行輔導會議決議事項。
二、推行輔導活動。
三、實施團體輔導。
四、辦理認輔工作。
五、辦理諮商輔導。
六、實施個案研究及輔導。
七、處理輔導信箱(龍貓信箱)有關事宜。
八、辦理各種專案輔導。
九、九年一貫生涯規劃議題之推展。
十、實施高關懷學生篩檢與輔導工作。
十一、中輟學生之追蹤、復學輔導。
十二、辦理志工業務。
十三、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業務。
十四、性別平等教育。
十五、辦理生命教育與憂鬱自殺防治。
十六、家庭暴力、性侵害、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。
十七、辦理弱勢家庭學生補救教學。
十八、其他有關輔導工作事項。
十九、其他交辦事項

 

 

資料組長

  姓名:

宋丞豐

  職稱:

資料組長

  電話:

04-23755959#742

  電子郵件:

scf168@tc.edu.tw

工作職掌:
一、辦理輔導室之設備與佈置。
二、策劃家庭訪視及親師座談會事宜。
三、建立及管理學生輔導資料(含電腦檔案)
四、視實際需要實施學生心理測驗問卷並統計分析。
五、提供有關升學資料。
六、各項輔導會議記錄及活動資料彙整。
七、各種輔導資料書籍蒐集整理。
八、出刊各種輔導刊物。
九、其他有關輔導資料事項。
十、其他交辦事項。

 

 

特教組長

  姓名:

陳宗梧

  職稱:

特教組長

  電話:

04-23755959#743

  電子郵件:

dteacher@st.tc.edu.tw

工作職掌:
一、擬訂學校特殊教育實施計劃。
二、辦理特殊班級新生報到事宜。
三、進行特殊班級學生的個別與團體輔導。
四、辦理各種特殊學生調查、鑑定(甄別)、通報及轉介等工作。
五、推動特殊教育班級課程及教學活動。
六、從事特殊教育的實驗研究。
七、實施特殊教育諮詢。
八、辦理特教宣導活動。
九、辦理特教研習活動。
十、辦理特殊才能學生輔導工作。
十一、參與特殊教育各項研討會。
十二、協助殘障學生申請各項補助款及輔具。
十三、參與各項特殊教育競賽活動。
十四、實施特殊班戶外教學活動。
十五、其他有關特殊教育工作事項。
十六、其他交辦事項。

 

 

專輔教師洪郁筑

  姓名:

洪郁筑

  職稱:

專任輔導教師

  電話:

04-23755959#745

  電子郵件:

yujhu7@tc.edu.tw

工作職掌:
一、學生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業適應之促進。 
二、學生與其家庭、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。 
三、學生之心理評估、輔導諮商、資源轉介及外展服務。
四、提供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。 
五、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。 
六、其他與學生輔導相關之工作。
※服務內容: 
一、預防宣導:
       針對全校或班級進行家庭暴力、性侵害、性騷擾、性交易防治等輔導相關預防宣導工作。 
二、專業諮詢:定點定時提供教師、家長諮詢。 
三、個案研討:與相關人員針對認輔個案進行輔導工作之討論。 
四、督導:提供教師、輔導志工、專兼任輔導老師之督導工作。 
五、個案諮商:由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接受學校三級個案之轉介,再分派給各區輔導員。 
六、危機事件處遇:進行悲傷輔導、班級輔導、急性減壓團體等

 

 

專輔教師黃沛婷

  姓名:

黃沛婷

  職稱:

專任輔導教師

  電話:

04-23755959#744

  電子郵件:

peiting@tc.edu.tw

工作職掌:
一、學生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業適應之促進。 
二、學生與其家庭、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。 
三、學生之心理評估、輔導諮商、資源轉介及外展服務。
四、提供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。 
五、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。 
六、其他與學生輔導相關之工作。
※服務內容: 
一、預防宣導:
       針對全校或班級進行家庭暴力、性侵害、性騷擾、性交易防治等輔導相關預防宣導工作。 
二、專業諮詢:定點定時提供教師、家長諮詢。 
三、個案研討:與相關人員針對認輔個案進行輔導工作之討論。 
四、督導:提供教師、輔導志工、專兼任輔導老師之督導工作。 
五、個案諮商:由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接受學校三級個案之轉介,再分派給各區輔導員。 
六、危機事件處遇:進行悲傷輔導、班級輔導、急性減壓團體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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